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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指南(设立分公司(内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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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07-8-10 阅读:744次 |
项目性质:设立分公司(内资企业) 表六 | 序号 | 办理程序 | 所需材料 | 登记材料(元) | 工作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工商注册登记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书>2.公司章程复印件3.公司登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详见前置审批事项) | 登记费300元,公告费300元 | 5个工作日 | 中心组织,项目专班负责,工商局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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