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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指南(设立分公司(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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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07-8-10 阅读:744

项目性质:设立分公司(内资企业)                            表六 

 

序号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登记材料()

工作时限

责任单位

1

工商注册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书>2.公司章程复印件3.公司登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详见前置审批事项)

登记费300,公告费300

5个工作日

中心组织,项目专班负责,工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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