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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指南(合伙企业(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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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07-8-10 阅读:743

项目性质:合伙企业(内资企业                                     表五

 

序号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登记标准()

工作时限

责任单位

1

工商注册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详见前置审批事项)

登记费240元公告费300元,会员费300-2000

5个工作日

中心组织,项目专班负责,工商局办理

2

机构代码证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公章

证书工本费108(正副本)IC40

1个工作日

中心组织,项目专班负责,技术监督局办理

3

税务登记证(国税)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2.行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租赁合同复印件三份,5.公司章程复印件三份6.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三份7.财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份8.股东人员身份证号码

证书工本费20/

1个工作日

中心组织,项目专班负责,国税局办理

4

税务登记证(地税)

1.税务登记表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3.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或核准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5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8.经营场所或住所证明9.房产、土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0.税务机关确定的证件、资料。

工本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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