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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进厂签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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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来源团风县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7-21 阅读: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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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进厂签审制
职能部门进厂检查、验收、收费,须事先报县整治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签发许可证方能进厂办理事务。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为企业对外接待日,其余时间任何部门、个人不准上门打扰,确保企业实现"安宁生产"。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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